
据斐济时报1月22日报道,苏瓦高等法院驳回了环境局局长提出的全面停止伟汉国际公主路公寓一楼一号楼和二号楼建设的申请,直至上诉审理完毕。
维什瓦·达特·夏尔马法官就环境局局长和总检察长提出的动议通知和传票作出裁决,要求在等待上诉期间暂停执行命令,以及上诉通知。
沙玛法官在判决中指出,苏瓦市议会和矿产资源部已对二楼的3号楼和4号楼以及5号楼和6号楼发出停工令。与此同时,1号楼和2号楼已接近完工。
最高法院于2017年向伟汉国际颁发了建筑许可证,并在施工一期各个阶段进行了多次强制性现场检查。伟汉国际的代理律师是哈尼夫·图伊托加律师事务所的费扎尔·尤纳斯·哈尼夫。
2023年9月12日,在塔马武阿行动小组(Tamavua Action Group)提出投诉后,萨里郡议会(SCC)仅向伟汉国际(Great Han International)发出停工通知(SWN)。该小组声称,由于施工前未进行地质勘测,该项目对塔马武阿-伊-瓦伊(Tamavua-i-wai)居民构成风险。
然而,2024年11月,环境法庭裁定伟汉国际胜诉,允许其仅完成一号楼和二号楼的建设。
经过审议,沙玛法官表示,他并不认为有充分理由暂缓执行2024年11月的命令,因此驳回了该申请。他质疑,如果没有进行地质技术勘测,SCC为何在2017年4月颁发建筑许可证。
法院给予上诉人14天时间对环境法庭的裁决提出上诉。